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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监督管理政务公开内容

  叶集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是商标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实施部门,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政执法
行为,特公开以下政务。


一、执法行为内容及期限
(一)对注册商标每年验证一次。通过验证,对注册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擅自变更注册名义、地址等一般商标违法行为。
办理注册商标验证须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2)商标验证登记表2份;
(3)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2份;
(4)正在使用的商标实样2份。
(二)商标印制管理
(1)未经许可、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商标标识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和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印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属于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
(3)印制明知或应知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引起公众误认商标标识的,属于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侵权行为。
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做到立案及时、取证有据。秉公执法、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四)对申请开展商标评估业务的,将申请书件逐级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五)推荐中国驰名商标。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商标注册证》验证费每份30元。


三、监督举报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纪检督察电话:0564—649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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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0564—6494444、12315 行风建设监督电话:0564—649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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