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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政务公开内容

  叶集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是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的实施部门,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特公开以下政务:


一、登记程序
(一)开业登记程序
1、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下列材料: ,
(1)身份证明;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申请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开业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
(2)开业登记申请报告书;
(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批准文件;
(5)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还需提交雇工名册;
(6)合伙经营需提交合伙协议。
3、自然人设立有限公司名称预先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身份证明;
(2)股东签名的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股东签名的申请登记委托书;
(4)股东签名的不属公司法禁止的几种人的承诺书。
4、自然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1)名称核准通知书;
(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开业登记申请报告书;
(4)验资证明;
(5)公司章程;
(6)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批准文件。
(二)变更登记程序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变更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报告书;
(2)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签名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决议;
(3)变更经营场所的,需提交新场所使用证明;
(4)变更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批准文件;
(5)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股东签名的变更登记的股东会决议;
(6)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涉及需修改章程的,需提交由全体股东签名的章程修正案;
(7)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需提交三次以上公告声明文件:增加注册资本的,需提交验资报告。
(三)注销登记程序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注销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报告书;
(2)财务、债务清算报告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经营用章;
(4)有限责任公司还需提交股东签名的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
(四)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需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股东签名设立分支机构的股东会决定;
(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3)分支机构开业登记申请报告书;
(4)分支机构经营范围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司需变更经营范围;
(5)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需提交加盖原登记机关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登记期限
1、个体工商户登记期限
(1)开业登记。申请人持规定的证明及有关材料,提出申请,凡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30日内办理完毕; (2)变更、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凡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30日内办理完毕。
2、私营企业登记期限
(1)办理私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凡手续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10日内答复办理结果;
(2)办理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凡手续齐全,符合法定条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上述私营企业申请变更、注销登记,凡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30日内办理完毕。


三、法定收费项目及标准
1、个体工商户登记费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乡以下农民收费18元);
(2)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3)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要重新补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费每本3元。
2、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1)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0.4%一1.2%收取;
(2)从事劳务活动的,按收人总额的0.8%一1.6%收取。
3、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收费每户0.5元。
4、私营企业登记费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0收缴;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0收缴,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240元,变更登记费为80元。
5、年度检验费
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检验费50元,分支机构20元;
(2)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年度检验费50元。

四、监督举报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纪检督察电话:0564—649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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